顺陆平台高峰运输服务条款(车辆包天协议)

本协议系承运人用户(以下简称“您”或“乙方”)和浙江丰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顺陆平台高峰期运输服务签署的相关协议,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顺陆平台运输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乙方自愿参与甲方顺陆平台高峰运输保障计划,以“高峰车主”身份为甲方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在主合同基础上签订《顺陆平台高峰运输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条款补充或变更如下:

一、定义:

1.1高峰车主:通过顺陆平台线上报名参加顺陆平台高峰运输保障计划的承运人用户。

1.2顺陆平台高峰运输保障计划:甲方提供高峰运输线路保障高峰期每天固定收入,乙方提供固定车辆和驾驶司机,在约定的高峰期服务时间段内24小时待命,并严格按照甲方派发的订单进行运输保障,且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现场管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运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或终止线路合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合作司机要求:

在开始本次招募前需通过顺陆平台的司机准入认证,乙方必须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应在21-55周岁之间,驾龄达三年(含)以上,且在高峰期期间在顺陆平台上暂无有效合作线路的车主。如持乙方账号到达甲方场地的人员非乙方本人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次指派任务。

2.1.2合作车辆要求:

高峰运输保障要求乙方车辆投入甲方运营的,进口车辆车龄不超过120个月,国产车龄不超过96个月,如车辆车龄超出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该车辆进行处理清退出,并限制该车辆参与高峰招募。如乙方到达甲方场地的车辆与此前双方确认的车辆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乙方拒不配合或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次指派任务。

2.2保证金要求

2.2.1保证金缴纳和赎回:

甲方针对顺陆平台高峰运输保障计划,在报名时需要按照不同车型缴纳保证金,当承运人用户完成所有已报名的包天运输任务后,经甲方审核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和/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至乙方账户中。

2.2.2保证金缴纳标准:

车型保证金收取标准(元/车)
4.2米以下500
4.2米及以上,9.6米及以下1000
9.6米以上1500

2.3合作要求及权益

2.3.1合作要求

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针对顺陆平台高峰保障计划新增服务要求如下:

2.3.1.1乙方自愿参与顺陆平台“高峰运输保障计划”,并通过顺陆APP报名参加高峰包天线路标的(简称:合约线路),甲方根据承运人用户报名的城市400公里范围内进行订单派发,订单派发遵循计划靠车时间原则,即计划靠车时间在报名合作有效期(自然日)内的,乙方均需要在约定的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运输保障服务。

2.3.1.2乙方参与“高峰运输保障”期间,甲方通过平台直接派单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派发的订单后,应按照订单要求为甲方提供及时、安全、准确的公路运输服务,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和本协议条款承担相关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无法承运中标合约线路订单,乙方应立即通过APP或电话向甲方报备申请终止操作,但未经报备擅自终止订单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没收保证金。

2.3.1.3高峰包天合作期间,乙方需保证APP 24小时在线,且轨迹上传有效。若中途掉线导致顺陆平台无法实时监控司机运输情况的,单次(连续)掉线超过3小时或者累计掉线超过4小时的,甲方有权按照包天价(24小时)基础上进行折算扣款。

2.3.2合作权益

2.3.2.1包天费用分为车辆包天价格、油费补贴和路桥费补贴三部分组成,包天价格按照不同车型标准进行分类,具体包天价格以顺陆平台报名展示结果为准;油费、路桥费按车型和线路里程(包含空驶里程)进行计算,并在任务完成后第二天(自然日)计算输出。由于本次运输服务为包天费用,若产生空置、装货卸货等待的,甲方不再进行补偿。路桥费补贴与用户垫付的实际费用有较大出入的,用户可在顺陆APP上提供凭证进行申诉,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如有调整以甲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包天费用说明: 包天费用分为车辆包天价格、油费补贴和路桥费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停车费包含在包天价格内,不再单独给予报销。

2.3.2.2包天计费周期为包天协议开始时间起加24小时为一日,如运行周期超出此时段的,8小时以上(不含)按一日计费,8小时(含)以内的照包天价(24小时)基础上折算到每小时计费。

2.3.2.3油费补贴按照各车长对应油耗计算(计算公式:油费补贴=各省份当月公布的油价(中石油油价)*线路里程/100*百公里油耗),各车型对应油耗标准如下:

车厢内部长度(米)1.82.73.54.25.26.2
吨位(吨)0.511.51.535
百公里油耗(元/L)9.729.729.819.8110.8216.43

车厢内部长度(米)7.69.613.5151617.5
吨位(吨)71420303030
百公里油耗(元/L)18.8323.6226.7230.63234

2.4车辆调度要求

2.4.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平台根据乙方报名的城市进行订单派发,乙方需从包天协议开始时间起24小时待命保障运输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取消订单/不执行运输任务,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合作,且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费用结算

3.1乙方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以电汇、加油充值卡、ETC卡等任何形式一种或多种形式支付,其中加油充值卡可在顺陆平台中搜索加油站进行消费使用。如以电汇方式支付的,按照T+7的方式支付,其中T为任务完成日期, 7代表自然日,由订单中约定的托运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可在约定时间自行从APP客户端“我的钱包”中提现,乙方提现时应提供乙方本人的有效银行账户(如乙方在系统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或填写的账户非乙方本人账户导致的提现失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各个银行的处理时效及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差异,实际到账时间以乙方绑定的银行处理时效为准。

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及义务转让给任意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将全部未结费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四、违反处罚条款

4.1违反合作要求处罚

合约线路执行期间,乙方自行在顺陆APP上取消订单或不取消订单但实际未执行任务的,甲方有权视承运人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相关处罚,具体处罚规则如下:

4.1.1承运人首单任务飞单,甲方将扣除其全部保证金,终止包天协议,停止指派任务,当天运费不结算;

4.1.2承运人已有完成的任务后下个任务飞单,甲方将扣除其全部保证金,终止包天协议,停止指派任务,飞单当天运费按有效服务时长进行折算:飞单当天运费=包天运费/24*(当天已完成最后一单的卸车完成时间-当天已完成首单实际靠车时间)。

4.2在双方合作期间,如乙方放弃线路承运,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乙方所有合作线路,并对乙方在甲方开展的线路接单、指派模式中进行限制。

4.3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要求乙方需从包天协议开始时间起24小时待命接受车辆调度,空闲期间乙方不得在承接甲方以外的运输业务,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当天的包天总运费(含油费、路桥费)。

五、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因承担甲方运输业务,已经、将要或可能知悉、掌握甲方的货物、业务量、线路、班次、站点、时间、运作流程、价格等相关经营信息(含货物运单信息、甲方客户信息)及甲方未予公开的其他商业秘密,自乙方获知甲方商业秘密开始,至该商业秘密被合法公开时止,乙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予以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双方合作终止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六、法律适用、管辖与其它

6.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2本协议是主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新增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以主合同约定的为准,本协议约定的事宜与原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约定较为严格为准。

七、协议有效期

本业务条款线路合作有效期,以承运人用户在顺陆平台高峰招募时选择的包天时间为准。

附件:安全服务补充协议

由乙方作为承运商为甲方提供公路运输服务,现为提高乙方承运服务质量保障甲方货物安全,甲方特为承运商提供运输安全服务,乙方自愿购买此项服务以保障承运货物安全,现甲乙双方就货物运输服务的安全服务事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服务内容

甲方将根据乙方承运货物车辆吨位、货箱容积为乙方提供不同的承运货物安全保障服务。在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期间,如发生本协议约定安全事件致使货物受损的,甲方将提供货物应急救援服务并免除乙方在限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赔偿责任的服务;同时,甲方还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的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培训服务。

2、服务购买条件

2.1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顺陆平台运输服务协议》在有效期内;

2.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且乙方的承运方式为整车运输;

3、服务价格

3.1收费标准:

3.1.1高峰包天模式:计价标准不区分车型,按照包天总运费(不含油费路桥费)的千分之五收取安全服务费,封顶50元每天(四舍五入)。

计费日期说明:计费日为包天协议开始加24小时为一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费,而非按自然日计算。

3.2免赔标准:甲方依据乙方承运甲方每单运输货物的车辆吨位(车厢内部长度)、货箱容积提供不同限额内的货物损失免赔的安全服务,标准如下:

车厢内部长度(米)1.82.73.54.25.26.2
吨位(吨)0.511.51.535
免赔额度X(元)5000﹤X≤80万5000﹤X≤80万5000﹤X≤100万5000﹤X≤100万5000﹤X≤135万5000﹤X≤150万

车厢内部长度(米)7.69.613.5151617.5
吨位(吨)71420303030
免赔额度X(元)5000﹤X≤150万5000﹤X≤270万5000﹤X≤340万5000﹤X≤340万5000﹤X≤340万5000﹤X≤340万

3.3服务费结算方式:乙方同意本协议的安全服务费用由甲方在运费中直接扣除,并将扣除安全服务费后的剩余运费结算至乙方APP客户端 “我的钱包”中。

4、服务责任

4.1赔偿安全事件: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车载货物损失的,甲方在限额内免除乙方在此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损失金额内的货物损失赔偿责任,但单起事故总损失金额低于5000元及超出免赔额部分,甲方货物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一)火灾、爆炸及运输途中发生遗失损坏;

(二)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坠落,或隧道、桥梁坍塌;

4.2责任免除: 以下由乙方操作失误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甲方不予免除乙方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一)乙方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乙方未向甲方报备,擅自调换或使用不符合甲方车辆准入标准车辆;

4.3甲方仅免除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期间的限额内货物损失赔偿,对于乙方车辆及与乙方承运货物无直接关系的损失、费用和责任,甲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一)乙方及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乙方车辆损失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

(五)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的损失。

5、甲、乙双方义务

5.1甲方义务

5.1.1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发生货物受损的,甲方应向乙方通知本次事故甲方总损失,乙方是否需承担此事故损失赔偿责任,并通知乙方需提供申请免予赔偿资料;

5.1.2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有关免赔需求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补充提供;

5.1.3 甲方完成此事故调查核对,应通知乙方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5.1.4若本安全服务事项及费用免赔标准所载事项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车辆应符合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管理,乙方车辆及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5.2.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车辆发生异常事故的,导致货物受损的,及时通知甲方,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损失程度;

5.2.3乙方发生车辆事故后,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配合甲方应急救援工作或按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否则,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或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损失扩大,甲方不予免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在处理车辆异常事故时,需经相关事故处理机关报案处理,保存必要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免赔审核资料;乙方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甲方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甲方对无法核实部分不予经济免赔。

6、免赔原则

6.1发生免赔责任事故,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将从第三方赔付获得的赔偿权利授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限额范围内免除乙方赔偿责任;如乙方未将索偿权利授权转让给甲方的,甲方将不免除第三方赔偿部分的赔偿额,对应部分由乙方承担。<

6.2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事故发生后,乙方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乙方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甲方不予免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三方赔偿金额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3 发生免赔责任事故,甲方每次事故免赔金额不超过事故车型对应免赔限额。<

7、合同期限

7.1本补充协议在乙方使用顺陆平台期间均有效。